贵州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团
2016—2017学年度工作要点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年度工作要点及贵州师范大学督导员工作职责,按照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思路开展督导工作。本学年度我校共聘任教学督导15名,分为5个小组(详见督导员分工表),对本科教学开展督导工作。
一、学习与交流
校督导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督导例会。重点是:
1.加强督导组自身的学习,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学习教学理论,不定期举行专家讲座,观看精品课录像等。
2. 讨论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探讨解决办法。检查、交流、汇总近期督导工作情况。
3. 听取主管领导或主管督导工作部门对当前教学督导工作的安排与建议。
4. 提交当前所开展的工作情况汇总表。
二、听课和评课工作
1.常态及随机听课、评课
各督导小组应加强与相关学院的联系和沟通,依据《贵州师范大学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以小组集体听课与个人听课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听课和评课活动,并随堂抽查教学大纲、教案,检查实际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是否一致,重点掌握新入职教师授课情况,填写《贵州师范大学听课记录表》交督导工作办公室留存,并及时向授课教师本人或学院反馈听、评课情况。
2.实践教学环节的随机检查
依据各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对集中教学的实践课程进行随堂检查,重点检查教师的教学情况(实验环节:讲解/示范/辅导、学生应掌握的基本技能情况(察看、询问等)、实验室管理情况(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设备/仪器使用记录、学生签到记录等)。
三、专项工作
本年度将对学科组或教研室的教研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1. 试卷质量抽查与分析。
2. 毕业论文抽查及质量分析。
3. 课程教学质量评估。
抽查结束后提交相关情况分析报告。
四、巡视与走访
1.巡视
巡视,即各督导小组负责巡查分管学院师生的到课情况及课堂情况,包括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和综合实践课;对有异常情况的教室督导员可进入教室随机听课,了解情况,及时与学院及评估监测中心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2.走访
督导员与院领导、教师和学生进行个别交谈,了解教学情况。
巡视与走访工作由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完成后填写相关记录表交督导办留存。
五、定期召集和参加座谈会以及其他督导工作
1.每学期开学之初,各督导小组需到分管学院与院领导进行交流沟通,了解本学期教学工作的主要安排与工作重点,收集课表,确定在该院督导工作的内容和重点。每学期至少在相关学院参加一次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座谈会,听取对教学方面的意见。座谈会后,应整理纪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2.督导员按照学校的安排,做好开学、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考场巡视及其他有关教学督导的工作。
六、办好督导报
继续办好《教学与督导》报,反映我校的教学实际,宣传新的教学理念和教改思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督导员要积极撰稿或组稿,每人每学期至少一篇。
七、期末总结
每学期结束时,每位督导员要交一份书面总结,汇报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成绩,提出问题及改进意见。督导组要向校领导进行书面及口头的总结汇报。
附: 督导员分组分工
分管学院(部) |
分管督导员 |
小组负责人 |
法学院、教科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 |
胡泽尧、郑志平、章凤红、甘莉萍 |
甘莉萍 |
文学院、历政学院、
经管学院 |
张才良、王建设 |
张才良 |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体育学院、国旅学院 |
王增刚、刘 力、李小白 |
李小白 |
物电学院、数计学院、 化材学院、大数据学院 |
刘 群、景凤宣、石 红 |
石 红 |
地环学院、生科院、
机电学院、材建学院 |
黎道洪、吴惠廉、罗泰昌 |
罗泰昌 |
教学督导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