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科课程教学质量监测,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校发﹝2022﹞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监中心”)拟开展2023-2024 学年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以下简“认定性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教师本年度需独立承担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内一门及以上课程,一学期累计课时达到三十二学时及以上教学任务,且提出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教学事故或受行政处分。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教师须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申请表》(附件1),提交课程责任单位。
(二)课程责任单位须按《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审核申报教师资格,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通过审核的《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申请表》(附件1)、课程责任单位的《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申报汇总表》(附件2-1、2-2)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后的纸质档提交至行政楼主楼 226 综合科谢红处。(联系电话:83227496,邮箱:17385517754@163.com)
(三)质监中心将对申报教师的资格进行复审,拟定受理教师名单,报校领导审批后,公示最终受理教师名单。
(一)按照《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管理办法》(校发﹝2022﹞4号)新文件要求,质监中心将于每年九月启动本学年的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工作,并于次年九月公布评价成绩。
(二)在课堂教学环节评价中,凡申报两门课程参评的教师,其中一门课程须提交课堂教学视频参加评价,其余课程则须接受随机现场听课评价,视频课一经确定不得更改。申报教师承担的实验(训)类课程须接受现场听课评价。
(三)提交视频的教师,原则上须在本学期12周内(11月17日前)提交本课程1个课时的课堂教学视频,具体要求如下:
1.视频统一为“AVI 或 MP4”格式,文件以“课程责任单位+课程名称+教师姓名”格式命名;
2.教师须保证提交课堂教学视频的效果,如影响专家对其客观评价,后果自行负责。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申请表
2-1.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申报汇总表(申报1门课程)
2-2.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申报汇总表(申报2门课程)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