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本科课程教学质量监测,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校发﹝2023﹞15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监中心”)拟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以下简称“认定性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本学年内需独立承担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内1门及以上课程,申报课程需达到32学时及以上,且提出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教学事故或受行政处分。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教师须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申请表》(附件1),提交课程责任单位。
(二)课程责任单位须按《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审核申报教师资格,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通过审核的《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申请表》(附件1)、课程责任单位的《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申报汇总表》(附件2-1、2-2)电子版、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主楼226综合科谢红处。(邮箱:315814148@qq.com)
(三)质监中心将对申报教师的资格进行复审,拟定受理教师名单,报校领导审批后,公示最终受理教师名单。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申请表
附件2-1: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申报汇总表(申报1门课程)
附件 2-2:贵州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性评价申报汇总表(申报2门课程)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