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正式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是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
本年度填报数据,将直接应用于学校2023年教育教学审核性评估、师范类专业认证等工作。请各部门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高度重视,按各项数据规定的统计口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数据整理与排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数据填报内容与方式
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填报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专业情况、工科类专业情况等9个板块共计88张表格,涉及全校所有学院及单位,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监中心”)根据表格数据内容和涉及部门进行了任务分解(见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及提交时间一览表)。由于数据平台数据表间存在相互校验和关联,请各部门按照分解表的分工及提交时间顺序要求进行填报。各责任单位填报网址为:http://udb.heec.edu.cn。账号与密码与上一年相同。
三、数据采集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数据平台表格之间的逻辑关系,数据采集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集工作。
(一)基础数据采集阶段:基础数据须在10月26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并审核通过,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1.相关责任单位于10月13日前填报并审核“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2.相关责任单位于10月14日前填报并审核“表1-4-1专业基本情况”。
3.相关责任单位于10月21日前填报并审核“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4.相关责任单位于10月26日前填报并审核“表5-1-1开课情况”。
(二)其余数据采集阶段:10月31日前责任单位填报并审核。
(三)数据审核补采阶段:11月1日-11月5日各责任单位填报的数据经单位领导、质监中心审核后,根据审核情况进行数据纠错和补采。
(四)数据提交阶段:11月6日质监中心将审核后的数据提交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复审,通过后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交最终数据。
四、数据采集工作要求
(一)数据采集须准确把握内涵及统计口径,严格按照《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附件2)和《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附件3)的要求采集和填报数据。所有上报数据,应与当年高基报表数据保持一致。
(二)各学院、各单位须指派一名责任心强,数据填报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负责本单位的数据采集联络工作,并于10月13日17:00前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联络员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上报质监中心备案。
(三)各学院、各单位填报数据时,须严格按照《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类采集表》(附件5)填报示例要求的格式填报。
(四)各责任单位对协作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填报至国家数据平台,经第一责任人审核通过后,填写《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质量监控表》(附件6),纸质版报质监中心备查。
五、注意事项
(一)2022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内容相较去年新增1张表格,减少1张表格,部分表格指标项有变化,具体见《2022年国家数据平台指标变化情况表》(附件7)。
(二)数据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1.自然年:指2021自然年度,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学年:指2021-2022教育年度,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2年9月30日。
(三)设置有师范类专业的学院要结合2021年已填报的数据及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关注数据年度变化,做好数据分析,确保数据填报准确无误。
数据填报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与质监中心孙佳联系(联系电话:83227496;邮箱:36750891@qq.com;数据采集QQ群:478702332)。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及提交时间一览表》
附件2.《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附件3.《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附件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5.《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类采集表》
附件6.《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质量监控表》
附件7.《2022年国家数据平台指标变化情况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2年10月12日